珠三角地级以上市至少建2条消防示范街
2014-7-22 9:13:48 点击:
南方日报讯 (记者/赵琦玉 通讯员/聂丽娜)笔者7月21日从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首次出台了《关于加强我省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据了解,《意见》指出,广东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,充分认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,并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,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。
《意见》要求,到2015年底,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至少2条消防宣传示范街和至少2个消防主题公园;其他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区建设至少1条消防宣传示范街和至少1个消防主题公园。同时,宣传部门应将消防宣传作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,纳入社会宣传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。公安部门应联合民政、文化、教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,确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重点,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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